双江县委组织部四项措施筑牢组工干部廉政“防火墙”
作者:刀桂美 发布时间:2011-09-20 19:26:52 点击率:48
近年来,双江县委组织部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组织工作“三服务”、“两满意”的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四项措施筑牢组工干部廉政“防火墙”。
一是建机制明责任。坚持干部参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有关规定,坚持谁管谁负责,明确权责,分级负责。调整充实了以部长为组长,副部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内容合理分解到各股室,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抓学习促运用。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采取支部集中学、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报党刊特别是纪检监察刊物。大兴读书活动之风,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使组工干部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反省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用活例筑牢“堤”。坚持开展生动实例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学习杨善洲精神争做人民满意的组工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对组工干部进行正反两面教育,使组工干部引以为诫,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岸,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
四是巧用谈作好“防”。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到未雨绸缪,着眼于事前防范。采取部长与副部长、副部长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个别座谈的形式,经常性提醒组工干部自警、自醒,廉洁自律,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一是建机制明责任。坚持干部参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有关规定,坚持谁管谁负责,明确权责,分级负责。调整充实了以部长为组长,副部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内容合理分解到各股室,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抓学习促运用。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采取支部集中学、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报党刊特别是纪检监察刊物。大兴读书活动之风,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使组工干部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反省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用活例筑牢“堤”。坚持开展生动实例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学习杨善洲精神争做人民满意的组工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对组工干部进行正反两面教育,使组工干部引以为诫,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岸,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
四是巧用谈作好“防”。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到未雨绸缪,着眼于事前防范。采取部长与副部长、副部长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个别座谈的形式,经常性提醒组工干部自警、自醒,廉洁自律,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