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检察院建设“三个文明”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作者:鲁建萍 发布时间:2011-09-21 22:01:50 点击率:34
2009年12月,双江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自1987年首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称号至今,双江检察院连续保持此项荣誉达24年。根据 “文明单位”三年重申的要求,为做好下一次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巩固以往建设成果,双江检察院牢牢抓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创建根本点,立足检察职能,丰富创建载体,坚持与时俱进,着力开展巩固创建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建设政治文明。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抓手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近年来,通过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报告检察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落实,依法开展检察业务,各项工作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政治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二是丰富创建载体,建设精神文明。牢牢抓住“队伍素质建设”这个根本,围绕“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大主线开展精神文明建设。2010年来,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创先争优、学习杨善洲、“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家庭”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努力塑造“有理想、有道德”的检察队伍;以招录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大学毕业生充实检察队伍,开展大规模检察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参观学习等方法措施为载体,努力塑造“有文化”的检察队伍;制定完善70多项规章制度,强化检务公开,编织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落实新增机构和干警政治待遇,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将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打造了一支“严守纪律、不出问题”的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困难母亲”、“春蕾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积极参加展示检察新风貌、新形象的文体活动,认真执行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发生意外情况必访、婚丧嫁娶必访、生活有困难必访、家庭有矛盾必访的“五必访”措施,培养互帮互助、团结协作、集体主义观念,提升检察干警精神情操。
三是狠抓检务保障,建设物质文明。紧紧抓住国家加强政法机关建设有利时机,着力争取并科学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办公办案的科技投入。自2008年院技侦楼竣工并投入使用以来,双江检察院再接再厉,继续加强物质基础建设,目前,技侦楼内已安装了监控系统、审讯系统、举报受理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保障了检察系统信息共享、专线通讯、网络互通,配置了图书资料室、健身房、档案室、监控室,购置了办公桌椅、避暑降温等设施,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为规范、安全、高效执法,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