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国税纠正“四风”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夏子荣 发布时间:2016-01-06 08:25:19 点击率:156
永德县国家税务局经过两年来的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的了阶段性成效。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不习惯到习惯,逐步成为一种自不觉行动,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明显收敛,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明显减少,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链条式” 监督。局内各部门主要领导主动担负起纠正“四风”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链条式” 的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将纠正“四风”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上把在工作中易出现问题的重要节点划出纪律红线,对关键部位重拳出击,出现问题一起、查处一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并严格对照规定查纠问题,加大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注重提醒警示,强化执纪监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风纪律问题及时向全局职工干部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引导,注重提醒警示,强化执纪监督。同时,每到中秋国庆和春节期间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廉政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题,警示职工干部知敬畏、明底线,严防“节日病”。
强化内外监督执纪,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在内部,由本局纪检监察部门和专职纪检监察员(3人)要积极开展纠“四风”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外部,公开监督方式,在社会上聘请的特邀监察员(8人),对我本局每个干部职工进行社会监督,包括:税收政策的执行是否到位、公开、公正和公平;工作纪律、生活作风和廉政方面是否出现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