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的通知
作者:永德县创先办 发布时间:2011-06-29 22:31:38 点击率:426
永创办〔2011〕13号
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
人民群众”活动的通知
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抓实、抓好我县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的通知》(临创电明〔2011〕5号)要求,经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
二、主要做法
(一)时间安排。“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按月轮流承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方式。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要与“‘共建创先争优 共创和谐社区’云南省党员团员志愿服务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活动时要做到公开身份、公开服务事项。公开身份,承办单位要做到公开单位名称,公开党员、团员身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开服务事项,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开展服务,把本单位、本系统能够为群众提供的服务事项公布出来,条件许可的可提供现场业务办理。
(三)服务地点。志愿服务点要安排在人口相对集中、人流较多、群众最需要服务的地方(社区)。各级志愿服务点确定后,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协调,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三、有关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以开展“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得到实惠。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承办单位要早谋划、早动员、做好充分准备,精心安排部署相关服务工作,并提前1周将服务事项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在活动当日到活动地点了解情况,指导活动开展。
(二)上下联动、同创共争。各承办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要指导好本系统所属基层部门、站所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基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及时安排好本级承办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地方为主,行业为辅的活动格局。在开展活动中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切实解决城乡社区群众之急,排除城乡社区群众之忧。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承办单位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报道,要在活动开展场所悬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志愿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宣传横幅,放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相关业务的各类展板。
(四)总结经验、提高深化。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报送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1062,邮箱:ydcxzyb@126.com
附件:2011年县级承办单位时间安排表
中共永德县委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
附件
2011年县级承办单位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承办单位 |
备注 |
5月 |
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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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团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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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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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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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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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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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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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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