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五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作者:肖君 发布时间:2016-02-03 10:05:34 点击率:42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根据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乡镇建设任务和部门职能职责。同时,采取任务分解、挂钩帮扶、发动群众等措施,加大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形成全面动员、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整合资源、集中连片、属地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分批下达了建设任务,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困难、最急需、最迫切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问题,有效缓解水源紧缺地区群众和师生饮水困难问题。
三、加强指导,规范建设。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永德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工程建设推进情况,派出技术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督促指导,严把技术质量、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建后管理等关口,确保工程建得好、管得好、有效益。同时,合理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强水源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在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户管理、专项核算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督查,推进落实。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全县重点督查的20个民生项目和42项考核指标,由县水务局牵头,按照《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全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