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作者:尹德章 发布时间:2016-03-25 16:47:31 点击率:12
近日,永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主持会议,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常委会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7个主题工作报告材料,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审议永德县环湖绿道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确认许可县森林公安局对县十一届人大代表李山保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明。依法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审议并决定:永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3月26至29日在县城德党召开。 会议决定接受刘浩文辞去永德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纪宏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张纪宏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常委会杨建荣主任向被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张纪宏依法向宪法作了宣誓并表态发言。 会议结束时,杨洪就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大会依法确定的永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请及时予以公告。二是会议时间紧、任务重,常委会各委室要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特别是办公室要及时对会议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及时下发会议通知,确保大会按时顺利召开。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通知落实参会代表及列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同时,乘车途中务必确保行车安全,按时报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正副处级干部、法工委主任,县人大机关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森林公安局,德党镇、勐板、崇岗、班卡、大雪山、亚练、乌木龙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