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鉴定委员会主任一行受邀至永德博物馆进行馆藏文物认定,初步认定了“云南永德砂岩石刻佛足石”为国家二级文物,清“行营翼长之篆”铜印、清“云麾之篆”铜印、清“行营翼长之篆”铜印、民国21年“永康州长陈文光夫妇殉难纪念碑”、清残“改土归流诗”碑、民国残美军运输机铝合金油箱、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第一支队第三团团部授予三团八连全体同志元江战役纪念“奋勇追歼”锦旗、清云南永德砂岩石刻大黑天神坐像、民国木揉茶机等8件国家三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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