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地税局“三个明确”强化耕地占用税风险管理
作者:段正杰 发布时间:2015-12-09 17:02:20 点击率:4
永德县地方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市局提出的加强耕地占用税风险管理的方针,做到步伐始终与省局、市局保持一致,细化落实,统筹安排,以“三个明确”为基准将耕地占用税风险管理落地生根。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设在税政股和二分局,将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严格要求完成时限和质量,细化实施措施,敦促税收管理员做好每一项工作。责任明确细化,有利于执法责任追踪。
二是明确政策依据。找准政策,定位目标,认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9号)等文件践行到实处、细处,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明确风险提示。明确纳税主体,做好主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风险提示,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截止目前,永德县地方税务局已对忙海六级站、忙海七级站、白石头河电站等21个中小型水电站耕地占用税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清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