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
作者:李成兰 发布时间:2015-11-19 08:43:07 点击率:39
永德县始终牢牢把握残疾人康复工作这一主题,坚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全面实施“助视”、“助行”、“助听”等工程。
近5年来,共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461例;为174名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置助视器;为122名视力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培训;为33名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12名听力残疾儿童和18名听力残疾儿童家长实施聋儿语训;为2名聋儿安装人工耳蜗;为80名智力、脑瘫残疾儿童和89名家长实施康复训练;为110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功能性训练;为40名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为7名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1747名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捐赠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930件。同时,利用元旦、春节、助残日等活动,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走访慰问残疾人2938人,发放慰问金40.79万元,大米2.74万斤,食用油70桶。
该县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和师资的投入,切实保障残疾人学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全县各类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随班就读与送特校就读,入学率不断提高。近5年来,共为56名贫困残疾学生实施救助,发放就学资助金8.5万元。同时,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组织企业开展现场招聘会和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人及其家属实用技术培训668人次,职业技能培训216人;累计安排就业320人。对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达不到比例的单位,按规定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始终将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政府扶贫保障范围,实行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为重点,认真落实 “阳光家园”、“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等项目,努力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经济,改善住房条件和生活水平。近五年来,共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292户,共计补助资金66.5万元;实施“阳光家园”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645户,共计补助资金55.3万元;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27户,共计补助资金15.2万元。全县共创建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2个,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个,残疾人创业示范户7个。示范基地的建成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实习、示范、咨询、良种及信息等服务,达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作用,累计辐射带动残疾人2300余人,安置残疾人56人。
为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弘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永德县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工作。该县残疾人周云曾被评为感动临沧人物,还曾荣获临沧创业奖三等奖、云南省省长创业基金提名奖;爱心助残典型孙若芬被评为感动临沧人物;残疾人字学能曾荣获“云南省自强模范”荣誉称号;在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云南省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鲁建明等4名残疾人运动员获得3金1银1铜好成绩;在云南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黄体龙等6名残疾人运动员获得4金1铜的好成绩;在临沧市首届残疾人劳动技能竞赛中,许跃林等7名残疾人选手获得3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和团体二等奖的喜人成绩;在临沧市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温显荣等14名参赛选手获得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和团体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该县始终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近5年来,收到来信30余件,来电来访176人次,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成立由县司法局、工会、妇联、残联、团县委等部门组织的“永德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残疾评定标准严格审核,不断加强宣传,扎实推进残疾人“二代证”核发工作,目前,为8203名残疾人核发二代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