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1年女兵征集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8 15:26:24 点击率:398
全县广大适龄女青年: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和省征兵办通知精神,今冬女兵实行全面面向社会征集、网上报名征集的方法进行。现对我县2011年女兵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征集条件:按现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征集程序:
1.网上报名。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11月6日起,初选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到县征办应征。
2. 政治审查和身体初检。由市征兵办组织实施,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身份证、照片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体检由省征兵办组织,应征女青年按通知报到体检。综合素质考评与体检同步进行,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由省征兵办确定预定新兵名单,由县征兵办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公示。
4.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审定新兵。审定新兵工作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6、公开公示。对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外张榜公示。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7、交接新兵。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征兵办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完善新兵档案,与接兵部队搞好交接。
此公告
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