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城市低保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0 08:22:36 点击率:411
云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城市低保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民电〔2012〕3号 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好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的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属爱华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已填报信息和换折的除外),务必于
二、望爱华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相互转告,限时填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其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云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