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完成生态公益林修编,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9 15:53:38 点击率:27
云县自2004开始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来,共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07万亩,占林业用地348.38万亩的30.7%。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3.78万亩,省级公益林34.23万亩,地方级公益林18.99万亩。自国家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后,每年下达我县公益林补偿资金560.65万元,对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和辖区内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补偿标准的提高,权属和管理政策的变化,我县原编制的公益林补偿方案已不适应当前林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云县于今年10月20日,在我县全面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
此次公益林修编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核实补偿地块、补偿面积、权属结构、工程区、责任区划定等,重点调整项目区和城市规划区生态公益林,对公益林管护作业设计和资金测算进行修编。在确保88.01万亩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为云县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城镇上山、工业上山留足发展空间。共调整县城近山面山和重点工业规划区生态公益林面积7892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亩、省级公益林2414亩。
云县生态公益林修编工作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做大林资源、做强林产业、做美林景观为目标,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城镇上山、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城市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区的生态公益林进行调整,降低保护等级,并科学系统评价划定为Ⅲ、Ⅳ两个保护等级,满足城镇上山、工业上山对林地征占用审批的需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山水生态宜居城市奠定规划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