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实施“红色信贷”工程,助推农村党员带头致富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9 15:26:36 点击率:29
授信对象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有可行的创业项目或已创业需扩大经营规模,贷款能发展、还款有能力的农村党员。每名党员贷款数额限定在5万元以内,每年安排不少于40名的党员作为 “红色信贷”对象。农村党员“红色信贷”单笔用款期限最长为1年,若借贷党员因资金周转紧张,仍需借贷资金的,可由其借贷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3年可循环。同时,根据党员还贷和创业情况,组织开展“诚信党员户”评选活动,对被评为“诚信党员户”或创业实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表彰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