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旧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3 09:25:06 点击率:314
为全面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大县城旧城改造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劲推动作用,遵照《云县新家园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云发〔2010〕19号),结合县城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旧城改造工程的总体目标
以“打造新家园、建设新云县”为主题,对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旧城实施改造,把县城建设成为规划合理、配套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和商贸中心。从2010年开始,用10年时间,集中力量从旧城区的房屋改造、功能配套、绿化、美化、亮化入手,分年度实施旧城区的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190万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55%、建成区面积达15.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率达50%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98%,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2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98%。
二、旧城改造工作重点
(一)围绕民生保障,突出拆旧建新
旧城改造工作坚持以提高居住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群众利益为重点,以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为契机,采取总体规划、连片开发、分期建设、整体推进的方式推进旧城改造。通过政策引导、规划调控,使旧城改造符合公共利益,惠及广大居民,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需求,实现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
(二)围绕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突出功能配套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在城市公共产品上加大投入,切实将城市供排水、道路、治污、防洪、供气工程作为改造的重点,加快建设便捷通达的城市道路网络,高效优质的通讯设施,完善配套的供水供电系统,满足群众需求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三)围绕提升城市品味,突出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每年推进一批重点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市政工程、社会事业工程。结合云县城区的气候特点,在绿化方面重点实施“大树进城”绿化行动,打造“百米有绿地,千米有公园,干道树成行”的密集型绿地景观城市,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到2020年,建成城市景区8个,人均公共绿地达18平方米,治理城区河道、打造滨河绿化带10公里,使云县城市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三、年度工作任务
结合旧城改造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云县旧城改造的年度任务分解为:
——2010年度,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13万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29.17%,建成区面积达10.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率达27.5%。主要实施项目为:完成东大街片区公安局段旧房拆除3万平方米;三江半岛拆建2万平方米,客运站片区拆建3万平方米;东岳宫山片区拆建4万平方米;瓶罐窑片区旧房拆除1万平方米。同时,启动草皮街、新兴街及旧城部分街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做好县城桥梁景观装饰建设,启动物流中心及片区停车场、公厕建设前期工作。
——2012年度,累计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55.6万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34.4%,建成区面积达11.1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率达40.48%。主要实施项目为东大街片区拆建7万平方米、平山路片区拆建2.6万平方米,下半城改造36万平方米。同时,完成体育馆、博物馆、影剧院、科技馆、艺术馆建设10万平方米,完成景星阁景点建设,完成北河菜园坝至河湾20万吨啤酒厂段河堤治理,建设水上景观。
——2015年度,累计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66万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41%,建成区面积达12.06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率达42.55%。主要实施的项目为:云县糖厂片区改造15万平方米,下半城改造项目续建26万平方米,澜沧江啤酒厂片区拆建10万平方米,建设路片改造项目15万平方米。同时,启动云县高尔夫球场建设,全面完成城市规划区河道治理和滨河绿化工程。
——2020年度累计完成旧城区房屋改造190万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55%,建成区面积达15.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率达50%。主要实施的项目为:独木河片区拆建10万平方米、河湾片区拆建15.40万平方米,回营片区改造15万平方米,象山片区拆除15万平方米。同时,完成县城二水厂建设,县城第二垃圾处理场建设,全面完成旧城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
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突出规划主导地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规划调控能力,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做好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同时,围绕建设生态、宜居、休闲、宁静城市的目标,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编制好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水、电、路、网络等各类专业规划,做到旧城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整治旧城环境相结合,与保护历史文脉、历史建筑相结合,与城市的产业提升相结合。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一次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规划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全面构建新型社区。加强旧城改造规划管理工作,加大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保证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统筹整合资源
一是把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与旧城改造项目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以2010年至2011年全县实施完成11.39万平方米廉租房、2010年实施4万平方米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有重点的推进旧城改造,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发改、教育、卫生、文体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参与旧城改造,完善新建安置小区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设施,切实方便和改善群众的生活。通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资源配置的最大优势,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拓宽融资渠道
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想方设法筹措建设资金,采取“向上争取、以地生资、招商引资、社会集资”等多元化的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参与旧城改造,通过旧城改造,实现城市得发展、群众得实惠、开发主体得效益的共赢目标。一是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在旧城改造的首位,把市场作为旧城改造的实施主体,切实做好待建项目的推介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加大招商力度,把大量的旧城改造项目交给市场、交给企业,缓解政府投资压力。二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规划的条件下投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鼓励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开发建设。三是将旧城改造中实现的税费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按收支两条线的办法,重点用于旧城改造中的公益性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尤其是与政策性银行的联系,积极争取信贷支持。通过多渠道筹融资,争取全县每年投入旧城改造的资金达10亿元以上。
(四)依法做好拆迁安置
坚持按政策办事,依法拆迁、依理拆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结合改造片区的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办法、补偿安置方案,充分考虑被拆迁户利益,充分发挥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本着“民主、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探索以社区为单位的旧城改造工作理事会,配合拆迁人、被拆迁人、政府部门做好动迁、建设等工作。
(五)制定配套政策
围绕旧城改造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制定完善一系列保障旧城改造顺利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旧城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旧城改造项目管理、拆迁安置等政策措施;建设部门要制定旧城改造的具体方案;国土部门要制定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公开交易、土地出让、用地报批等政策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被征地群众基本养老保障和劳动就业政策措施。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充分用好用足中央和省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好相关配套政策,为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广泛宣传发动
旧城改造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更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旧城改造宣传活动,使旧城改造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报道旧城改造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激发社会各个层面的改造热情,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旧城改造工作中来,加快推进旧城改造。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实施好全县旧城改造工程,确保旧城改造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旧城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项目办、人防办、司法局、法制办、爱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由潘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旧城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县建设局作为牵头推进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片区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强化服务意识,制定保障措施、相互支持配合,对旧城改造的项目立项、土地报批、建设管理等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套高效便捷的运行机制,为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格绩效考核
实行旧城改造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和3年、5年、10年旧城改造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把旧城改造工作纳入各部门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较好、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严格实行问责;对在旧城改造行动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