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新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3 09:24:05 点击率:40
为进一步科学调整我县中小学区域布局,实施好新校园建设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推进我县教育在高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特提出云县新校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在国家实施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和扩大内需等项目资金扶持下,我县部分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得到及时排除,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确保了师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学习。2009年以来,国家又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了中小学危房排危力度。但是,由于我县中小学校舍中危房存量大,很多学校和教学点都是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村集体用房中划拨过来,多为土坯房,使用时间过长,属简陋不堪的危房,急需封存、关闭,排危任务仍十分繁重,并且全县中小学校舍严重不足,学校占地面积不足,没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及活动场所,村完小及下设的教学点几乎没有学生运动场地;再就是教学设施、设备差,目前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仍然解决不了标准化学校建设问题。
二、基本情况
2009—2010学年,全县有幼儿园15所(其中:民办3所,集体办1所),在园幼儿数为6380人;小学224所,教学点144个,在校学生数36457人;初级中学14所,在校初中生为17211人;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3062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职成教中心),在校学生数5055人;独立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所。全县校舍建筑总面积331905平方米,其中:完好房34716平方米,D级危房297189平方米(含幼儿园)。有教职工3899人,其中专任教师3834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7.02年。
三、工作目标
(一)学校布局调整和新校园建设总体目标
学校布局调整和新校园建设总体目标是本着全面、宏观、长远的宗旨,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划标准》(建标〔2008〕159号)等相关标准,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目标年保留的中、小学校舍建设、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等进行全面规划,并通过建设和补充,使中小学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相当,既能适应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需要,又能适应云县基础教育未来发展的需要。
1.中小学布局调整目标:在2009年全县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争取到2013年底,撤并一师一校点和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中小学181所(个)。全县保留204所中小学(含职成教育中心),其中小学136所,非完全小学54所,普通中学13所,职成教育中心1所。
2.建设目标:在2010年完成11.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含职教)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力度,从2010年起至2013年,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29万平方米,规划重建校舍29万平方米(含2009—2010年安全工程9.5万平方米),完全排除中小学危房,完成平安校园建设任务。同时,招聘教师280人,使师资力量满足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的需要。
3.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从2014年起,逐步启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20年新增学校用地115.6万平方米、校舍56.2万平方米、图书158.7万册、计算机0.5万台、学生课桌椅5.7万套、学生用床4.6万张,同步启动必要的学校体育场、围墙、护坎建设和教学仪器采购工作,累计招聘教师490人,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学校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
1.三年工作目标(2011年-2013年):完成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撤并中小学181所(个)。投入资金23894万元,完成18.38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其中:2011年,拆除危房9.1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9.19万平方米,集中建设73所中小学;2012年,拆除危房7.35万平方米,新建校舍7.35万平方米,集中建设88所中小学;2013年,拆除危房1.84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84万平方米,集中建设26所中小学。
2.五年工作目标(2010年-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40000万元,完成学校新征用地1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校舍建设30万平方米(其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9万平方米〈2009年已完成5.06万平方米〉),同步完成相应的体育场、围墙、护坎建设和图书、计算机、课桌椅、学生用床的采购工作。
3.十年工作目标(2011年—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186741.4万元,完成学校新征用地105.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校舍建设86.1万平方米(其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9万平方米),同步完成相应的体育场、围墙、护坎建设和图书、计算机、课桌椅、学生用床的采购工作,全面完成新校园建设工作。
四、实施步骤
新校园建设工程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从2010年开始加快学校区域布局调整步伐,到2013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第二步,在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的同时,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从2010年开始到2013年,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建设平安校园;第三步,从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规划(2010年—2013年)
1.布局调整的原则
(1)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实际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项目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尤其与当前全县的新家园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的引领作用和聚集效益,确保调整工作“一盘棋”,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务实性。在调整工作中,不搞“一刀切”,对条件相对成熟的先撤并,条件还未成熟的待条件成熟后再撤并。
(2)合理布局,高效利用。按照小学就近入学,适当集中,中学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的要求,撤并办学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达不到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的学校。按照小学集中到乡镇或行政村、初中集中到县城或乡镇、高中集中到县城的要求,做好布局调整的实施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布局,整合现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统一管理。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尊重民意,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撤建并举,综合考虑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确定学校的布局、数量和规模。
(4)先建后撤,确保教学。撤并工作坚持在并入学校校舍建设好后实施,确保不因调整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不具备撤并条件的学校,不强行撤并。
2.布局调整规划的实施
(1)小学和中学布局调整规划:根据先规划,再建设,后撤并的基本步骤,逐步并最终撤并全部“一师一校”教学点,实现小学校均规模达300人以上、初中校均规模达600人以上,逐步提高办学集中度和办学规模。
(2)高中阶段布局调整规划: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改扩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稳定普通高中布局,逐步整合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在校生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2010年-2013年)
1.规划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范围包括:全县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全面排查鉴定结果,对辖区内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进行重建、迁移避险。
2.规划原则
(1)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布局调整,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分类别、分步骤、分年度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推进辖区内教育资源均衡和优化配置。
(2)坚持突出重点、发挥效益的原则。根据教育发展的要求和财政的承受力,相对集中使用好资金,突出重点,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作为工程建设的重点,优先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安排危房数量多、师生规模大、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小学校。
(3)坚持抗震为主、综合防灾的原则。在重点考虑抗震加固的同时,加强相关学校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优先考虑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险场所。
(4)坚持限期拆除、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全部予以排除,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规划目标
根据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果,按照当前撤并(0—1年内)、短期保留(2—4年)、中期保留(5—10年)、长期保留(10年以上)的分阶段目标任务要求,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是:以2009年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为基础,在布局调整规划保留学校中,重建18.38万平方米,完成项目学校的附属设施建设,实现平安校园建设。
在工程建设中,统筹安排各项防灾避险措施,提高中小学校舍的综合防灾能力,对中长期保留学校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对受地震及其他灾害威胁的学校进行迁移避险,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部达到综合防灾避险要求和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建立全县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4.资金需求
(1)测算标准:D级危房拆除重建按每平方米1300元造价测算。
(2)测算依据:参照《临沧市危房改造造价测算表》中的相关指标进行测算。按照表中的标准实施工程建设,重建校舍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国家、省关于工程的实施必须达到“两个要求”的硬性规定,我县以结构类型为“框架”的指标进行工程建设资金测算。
(3)资金需求:规划重建资金23894万元。
(4)资金筹措:争取中央、省、市补助和县级自筹等办法解决。
5.分年度实施计划
(1)2010年:全面完成省校安办提出的“在2010年内消除2008年3月底锁定的D级危房”建设任务,年内完成11.4万平方米中小学D级危房(含2009年拆除部分)拆除重建任务。
(2)2011年:拆除重建D级危房9.19万平方米。
(3)2012年,拆除重建D级危房7.35万平方米。
(4)2013年,拆除重建D级危房1.84万平方米。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4-2020年)
由于建设标准不同,学校标准化建设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两部分。
1.规划范围
在布局调整规划中,规划长期保留(到2020年以后)的全县所有中小学(含高中阶段学校)。
2.规划原则
(1)合理布局原则。充分结合学校的地理环境条件。做到教学楼、运动场等主要教学设施的布置区域分开、功能明显。
(2)科学规范原则。项目建设各个分部的设计技术指标、主要建材用量、建筑层数、疏散通道、采光通风、电气照明、供排水、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3)适用够用原则。规划设计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适当兼顾学校发展,结合需求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关系,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严禁铺张浪费。
(4)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原则。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结合学校所处区域民族风俗特点、城乡规划要求,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3.建设目标
从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在规划长期保留的204所学校中,投入资金186741.4万元,新增各级各类学校用地115.6万平方米,新建校舍74.6万平方米(含安全工程18.38万平方米),新建体育场(馆)62.6万平方米,新增或改造学校围墙5.2万米,砌筑学校护坎8.9万立方米,添置图书158.7万册、计算机0.5万台、课桌凳5.7万套,学生用床4.6万张,同步完成教学仪器采购工作,全面完成新校园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标准化配置,每所学校基本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办学。
4.资金需求和来源
全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共需建设资金186741.4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共需建设资金156646.7万元,高中阶段标准化建设共需资金30094.7万元。项目资金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主,10年内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补助达总投资的80%以上,县自筹2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新校园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十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成立规划、财务核算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项目验收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既要分工负责,各尽其责,又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建立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挂钩联系制度、新校园建设巡视督查和行政问责制度、奖惩激励制度,制定新校园建设招投标管理、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管理、档案管理6个办法。进一步明确县人民政府是新校园建设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新校园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新校园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二)多方融资,加大投入
为解决资金问题,确保新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各部门要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我县新校园建设的资金支持,以减轻财政压力。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缓解资金压力。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县级财政对新校园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利用政府信用平台,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支持。三是创新工程建设投资方式,积极探索建设工程代建制。大胆创新,把即将启动实施的校安工程打包,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和建设规模。在公开选择代建单位前,要按照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工程成本进行认真测算,有效降低校安工程建设成本。县发改、财政、建设、审计、教育等部门在推行代建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做好项目审批、资金筹措、成本核算、工程监管、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四是多渠道融资,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教育、发改、团委、扶贫等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力投入新校园建设,确保我县新校园建设顺利实施。五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挖掘内部资源,筹措一定的资金,投入到新校园建设上来。
(三)减免规费,降低成本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文件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优惠政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规费的通知》(云政办发〔2003〕18号)文件要求,本着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免规费,降低成本,县级各部门涉及的规费,以无偿为主,确实需收费的实行单项报批,简化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由发改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集中办公审批,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推进。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强化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按照“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乡镇集中、小学向村委会集中”和避开滑坡区、避开雷击区、避开洪灾区的要求,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的划分原则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规划须由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报县校安办。出台《新校园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公正。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各项手续。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遵循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验收、结算审计、档案归档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要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采取分乡镇分区域的捆绑式打包的方式公开招投标。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设置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层层把关兑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进度报送制度,县教育局在拨付工程款前,必须有乡镇党委、政府和监理部门的审核签字认可,方能按进度、按比例拨付工程款,确保各类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五是严格政府采购制度,确保各类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合法合规。六是加强监督。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新校园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将作为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七是所有工程必须设立竣工标志牌。标志牌的内容在省校安办要求的基础上,必须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乡镇党委书记、设计人、施工负责人、监理人、质量监督人、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等相关人员名单。
(五)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严格档案管理
依托国家、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新校园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并按“校舍GIS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校舍档案信息库,实现对校舍单体建筑的定量管理,确保档案真实有效,依法合规。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定新校园建设工程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新校园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新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