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光照进兄弟之情
作者:韩从丽 发布时间:2013-11-25 10:52:09 点击率:52
11月12日,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走进勐捧镇流水村就李子军、李建能土地纠纷案开庭审理。并邀请县、镇人大代表和村民约3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参与庭后互动。这种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监督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讲解法律的活动受到了新歧村群众的热烈欢迎。
勐捧镇勐捧村林格寨组李子军与流水村山头寨一组李建能乃是表兄弟,却因位于小片地的8.5分地李子军一纸状书把李建能告上法庭。原告李子军认为土地以150元出租给李建能,被告李建能则认为李子军已把土地出卖给他,S2314二级公路建设将此地大部分征收,征地补偿资金如何分配使得两人的矛盾升级。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该案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决定以本案为载体,到当地开展一次“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既以案说法,又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对审理此类案件的意见建议。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细心的查看证据,耐心倾听原告、被告及证人的诉说,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通过庭审,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确认,考虑双方均证据不足,且为亲戚关系,日后生产生活中抬头不见低头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时,旁听代表和村民也纷纷主动参与进来,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二级路补偿资金五五分成;二、二级路征收剩余地块归被告所有;三、协议当日履行完毕。签完协议,两户都当众表示今后要抛弃前嫌,常来常往。
庭审结束,合议庭法官就百姓经常会遇到的土地出租、转让过程中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旁听代表和群众纷纷对“阳光司法”活动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此次活动的开展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