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法院“三深入一立足”做好群众工作
作者:张学乔 发布时间:2013-11-25 08:57:14 点击率:43
镇康县法院以“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工作导向,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把群众路线、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利用有效载体,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树立群众工作理念。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镇康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适时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教育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识。同时,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以人民满意为衡量法院工作的基本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谋事做事的出发点,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中,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矛盾,努力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愿望,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强力构建民生司法。
二是深入开展民情调研,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情民情大调研活动为载体,通过经常性的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工作中,切实加强民意沟通工作,院党组一班人带着“如何落实司法为民”等调研课题深入群众、企业中进行走访,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特别是司法为民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充分发挥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优势,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听真话、探实情,了解基层群众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注重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汇总、筛选和分析,整理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依据,进而转化为工作整改措施,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
三是深入推进审务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审务公开,让群众充分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并在司法过程中有效地吸纳民意,全面了解社会的法律需求,让法院工作真正做到阳光、公开、透明。工作中,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将审判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大力推行开庭信息网上查询、裁判文书上网、设立电子信箱、发放诉讼指南、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编印信息简报,并通过媒体广泛、准确、及时地传播审判活动信息,使人民群众更加理性地感受司法和评价司法。同时,继续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注重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纠纷、家庭纠纷等案件深入各乡镇村寨开展巡回办案,让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活动的全过程,消除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经验之间的隔阂,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是立足审判方便群众,能动司法情暖民心。工作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提高干警深入群众的能力、沟通群众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作为着力点,把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机联系起来,不断健全完善诉讼服务设施,主动探索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新举措,克服交通不便、经费紧张、审判人员不足等不利因素,带领广大干警深入基层,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缓刑回访帮教、诉讼全程调解、释法答疑、司法救助等各项司法为民工作,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同时,通过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有效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和解决利益诉求,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调处利益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下步工作中,镇康县法院将结合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和措施,继续推广和完善院长接待日、约访下访回访等有效制度,拓宽沟通群众的渠道,倾听群众诉求,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努力走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