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红十字会创建“镇康博爱捐助港”倡议书
作者:镇康县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1-06-22 17:01:13 点击率:215
镇康县红十字会创建“镇康博爱捐助港”
倡议书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朋友们:
“云南博爱捐助港”是云南省红十字会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扣紧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宗旨以及救灾、救助、救护的核心任务,精心打造和培育的、凝聚社会爱心善举的捐助平台。现阶段社会救助和突发性天灾人祸的救灾事件时有发生,面对频繁的各种灾害和大量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救助实力颇为单薄,给政府救灾救助带来很大的压力,红十字会作为社会救助团体,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会成立“镇康博爱捐助港”,建立备灾仓库势在必行。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捐助行列,增强红十字会救助实力。我们特向全社会倡议:聚社会之爱心,结人道之力量,爱心救助我县贫弱人群,善举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我们真诚希望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单位、个人献出博爱之心,关爱受灾及贫病弱势群体。我们将于12月初在南伞县城举行启动仪式,介时对捐赠现金5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县红十字会将颁发匾牌和证书,并在谋体上给予鸣谢。对不愿公开身份的捐赠者,县红十字会予以严加保密。
“镇康博爱捐助港”内设有10个捐助类别:一是帮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救助大病、重病、特病的贫困群众,重点是儿童及学生;三是帮助戒毒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四是帮助灾民渡过应急难关;五是灾后重建项目;六是帮助癌症患者的互勉活动;七是帮助丰富白血病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八是帮助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活动;九是根据捐赠者意愿帮助贫弱人群;十是携手建设爱心承诺网络。镇康县红十字会庄严承诺:所有捐赠款物,将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的规定接收和使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严格管理、发放,所有接收捐赠和发放的情况将及时反馈捐赠者,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善款和物资直接用于最需要救助的群众。
常言道:“送人玖瑰手留香,雪中送炭心留暖“你给予别人的是幸福,自己收获的是快乐,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产们,请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奉献你的真诚爱心,让爱充满人间,让温情的阳光撒向需要你帮助的人。
接收捐款方式:
1、银行捐赠:镇康县农行
帐号:179401040006210
2、邮汇地址:镇康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局三楼)
收款人:红十字会 邮编:677704
3、直接到县红十字会捐赠:镇康县卫生局办公楼三楼
4、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5、捐赠热线:0883-6631180 13988329626 13408877678
联系人:杨文艳 杨建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