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补王虫草精口嚼片等4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实施暂停销售公告
作者: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5-29 15:04:25 点击率:185
为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公众正确选用保健食品,根据《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补王虫草精口嚼片等4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实施暂停销售的公告文件的通知》(临食药监发[2014]77号)要求,现作如下公告:
一、镇康县辖区相关经营企业或代理商自公告之日起暂停以下4个违法保健食品品种销售和广告发布。
1、贵州四博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补王虫草精口嚼片”(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232号);
2、南阳市澳福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澳福来牌灵芝三七茶”(产品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20120180);
3、天津开发区天光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产品批准文号: 国食健字G20040847);
4、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生产的“华德虫草菌丝体洋参片”(产品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2000)第0251号)
二、辖区内相关经营企业或代理商2014年6月20日前要主动到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股作备案登记。
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对相关经营企业和代理商进行跟踪检查,自公告之日起未停止销售和广告发布,或者逾期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公告的4个违法广告保健食品是否恢复销售,我局将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理决定,再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镇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