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全面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11:06:24 点击率:58
优化结构 提升素质 落实待遇
镇康县全面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镇康县把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今年村级换届为契机,全面了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了队伍素质、落实了相关待遇,切实加强了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了结构。科学合理设置职数,该县村“两委”换届每村设3名村干部,边境一线的12个村增设1名武装干事。有移民点的勐堆村和军赛村增设1名副书记或副主任,并在移民中产生。同时,将15个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实行同步换届,并将党员大学生“村官”任命为村党组织副书记。一是村干部年龄比上届有所降低,老中青干部搭配日趋合理。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26至45岁68名占95.77%,村党组织副书记25岁以下7名占14%,26至35岁21名占42%,36至45岁15名占30%,46至55岁7名占14%。村党组织委员26至45岁202名占68.70%,46至55岁82名占27.9%。村委会主任26至35岁49名占69%,46至55岁21名占29.59%。村委会副主任25岁以下12名占16.9%,26至45岁55名占77.47%%,46至55岁4名占5.63%。村委会委员26至45岁133名占55.65%,46至55岁88名36.82%。25岁以下的和80后的逐步增加,平均年龄比上届偏小,整体合力明显增强。二是妇女、少数民族结构更趋合理,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全县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委会换届村中,女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2名,比上届增9名,女村党组织委员64名,比上届增6名,女村委会主任、副主任11名,比上届增7名,女村委会委员70名,比上届增22名。有少数民族村党组织书记26名,比上届减2名,少数民族村党组织委员112名,比上届增2名,少数民族村委会主任26名,比上届增2名,少数民族村委会副主任33名,比上届增11名,村委会委员80名,比上届增7名。
提升了素质。拓宽选拔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村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两委”成员。鼓励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回原户籍参加村“两委”成员竞选。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实现1名以上在职干部职工回村任职。在职干部职工回村任职连选连任满两届以上的公务员或企事单位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村干部文化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全县71名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19名,比上届增12名,高中(中专)22名,比上届下降5名,初中及以下30名,比上届下降7名。村党组织副书记中,大专以上13名,高中(中专)14名,初中及以下23名。村委会主任大专以上12名,比上届增6名,高中(中专)24名,比上届减1名,初中及以下35名,比上届减5名。村委会副主任大专以上8名,比上届增8名,高中(中专)29名,比上届增10名,初中及以下34名,比上届下降18名。村委会委员中大专以上2名,高中(中专)33名,初中及以下204名,文化程度比上届均有所提高,通过换届选举切实提高了村干部整体素质,切实加强了村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了待遇。按照“一定三有”的原则,落实了村组干部相关待遇。村干部基本补贴。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650+X”,村党组织副书记和副主任(兼文书)实行“600+X”,1000元≤X≤1500元执行。增设的1名武装干事参照村干部副职补贴执行。回村任职的在职干部经季度考核后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补助。村干部离任补贴。对于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未能继续当选的村干部仍实行离任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届满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补贴计算,支部书记、主任65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或文书600元/年,任职超过一届以上的按照任职年限每年补偿1个月补贴进行计算,中途自行离任或解聘的不予补偿,全县离任干部75名,核发离任补偿资金25.6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按照县财政每人每月缴纳118.05元,个人每月缴纳20.84元标准执行。把村干部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干部的补贴。每个村民小组每年补贴800元,在上届基础上提高200元。(通讯员 周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