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发现、挖掘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努力营造“人人争办优秀案件、争写优秀裁判文书”的良好氛围,镇康县法院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取得实际效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上台阶。 一是强领导,注重制度建设。为使案件质量评查有依据,办案质量有保证,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康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从案件的实体、程序、适用法律、法律文书、执行规范到案卷装订等方面逐一制定评查标准,由审判监督庭对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实体评查和程序评查。同时,强化领导职责, 加强对审判业务的指导、检查。成立由院领导、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检评查。 二是严评查,注重评改落实。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法院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审判监督部门对案件评查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怕得罪人,要真抓、实查、认真做。审判监督庭从程序、实体、文书质量、装订要求等方面对报结案件逐卷评查,查纠不合格案卷,排查违法审判线索,重点审查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同时,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坚持边查边改,切实做到真评实查。每次评查后,对评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由评查人作出详细记录,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各业务庭,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使办案全程不断向规范化迈进。 三是勤钻研,注重沟通研讨。审判监督庭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中,一方面经常与各业务庭进行交流与沟通,认真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全面了解案情和裁判形成的全面过程,共同探讨存在的问题,并虚心听取和征求各业务庭对审判监督庭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与同事之间因工作而产生的误解。一方面做好调研,对实践中尚未达成共识、处理时掌握尺度不一,有待研究和统一认识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同类别案件统一审判思路,提高案件审判的整体水平。 四是善总结,注重数据分析。审判监督部门以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指标数据为基础,不断加强对涉及审判流程中的重点环节、重点程序事项指标数据的分析,有效预防瑕疵、错误案件的发生。对评查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如送达、法律文书制作、适用法律以及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和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就其存在的原因认真进行情况分析,及时进行反馈,避免以后发生同样的错误,并将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法院的各项考核工作和领导及时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以达到利用案件评查制度对一审案件进行监督,从根本上提高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2011年,镇康县法院认真落实案件评查管理长效机制,对年内358份各类裁判文书和已生效的475卷各类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同时,综合评查了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审结生效的诉讼案件60件,并重点对政法委、市中院确定的31件民商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接受了县委政法委的复查和市中院的检查,评查合格率为100%。 (镇康县人民法院 张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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