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勐捧镇以五有标准加大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
作者:肖会泽 发布时间:2013-10-21 08:53:20 点击率:27
为有效解决农村党员无活动场所,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镇康县勐捧镇在抓实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自然村党员活动室设备配套及管理办法,确保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成后达到“五有”标准:
一、有规范标识。活动室功能完善,布置规范、整洁、大方,有规范的党组织门牌,有党员活动室标识牌,有党旗和国旗。
二、有配套设备。有桌椅、文件档案资料柜等办公设备;有书柜、电视柜、书报架和党员电教设备;有活动场所,并配套相应的健身器材。
三、有对应制度。规范的党支部管理制度并上墙;按照规范统一制定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党组织等学习制度;有规范党务公开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
四、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制订党员活动室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员职责。
五、有丰富活动。按照“三会一课”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党支部活动;按照村民议事规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村民议事活动;结合群众生活会,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应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