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三项措施推动党员活动室向自然村建设延伸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31 08:54:23 点击率:77
镇康县三项措施推动党员活动室
向自然村建设延伸
近年来,镇康县在狠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向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延伸。按照每间不低于70平方米建设标准,目前,全县已建成自然村党员活动室158个,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28.31%,其中边境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达到100%全覆盖。
一是整合部门资源,依托建设。针对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没有专项资金的实际,镇康县成立了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领导小组,将财政、扶贫、发改、文体广电旅游、卫生、人社等相关项目部门领导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协调联系,在实施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搬迁、文化室、卫生室等项目建设的同时,将自然村党员活动室一并纳入规划统一立项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依托项目部门通过立项建设自然村党员活动室42个,投入资金310万元,面积为3360平方米,有效解决了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
二是撤并校点校舍,改造建设。为合理利用资源,县委、政府将全县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后,合理收缩撤并的“一师一校”点无偿划归所在自然村作为党员活动室管理使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实施,对划归的校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改造,使其达到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目前,全县共有88个“一师一校”点划为自然村党员活动室,涉及7个乡(镇)、49个村,主体建筑面积为9995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为113平方米。
三是多方出力筹措,自行建设。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组织部主要领导亲自抓,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具体抓,采取对没有项目的自然村,通过县财政和县级党费筹一点、乡(镇)筹一点、村组筹一点的“三个一点”办法逐年推进建设。2008年以来,全县共自筹资金210万元,完成了28个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并按照建成一个完善一个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自然村党员活动室配套设施建设,投入50余万元配备了会议桌椅、相关制度、党旗、国旗等,为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功能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