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三制度”保障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
作者:镇康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5-24 15:15:58 点击率:88
镇康县“三制度”保障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
镇康县把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以“三制度”为保障,努力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新局面。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全县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159个,领导干部到挂钩联系点指导工作347次,帮助解决问题239个。其他各级党组织建立挂钩联系点425个。通过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实施,确保年底80%以上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织、70%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达到先进党组织的标准,60%以上党员达到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二是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制度。以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着力在全县农村、社区、机关、教育、卫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域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目前,全县重点抓好5个市级党建示范点,建立了示范点进展情况一月一报制度。创建15个县级党建示范点,制定示范点考核表彰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度。为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镇康县以“亮身份、作承诺、见行动、促实效”为载体,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亮明身份、公开承诺,在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中创先争优。建立履诺记实登记制度,履诺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评价验收提供依据。目前, 6742名党员做出了公开承诺具体打算,群众提出建议(意见)454条,县直机关党组织和7乡(镇)党委分别在《书记访谈录》电视栏目做出承诺。(中共镇康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