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加大旧村旧房改造力度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1 09:08:40 点击率:76
近日,镇康县出台旧村旧房改造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旧村旧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建设。补助标准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补助建设新民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是非易地搬迁户民居建设。村内分散建设的新民居每户补助3万元;规模在20户以上且形成连片整村推进建设的新民居,每户补助4万元;美化提升和保护开发达到抗震安居房的民居每户补助13850元;进城定居的农户,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享受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和合法自建房的每户补助1.5万元(已享受过农村旧房改造补助的农户不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资金来源由县级整合补助到户。二是列入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的新民居每户补助4万元,其需贷款的农户按省、市相关政策给予政府贴息补助;列入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1000元。三是列入省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的边境村农户建设的新民居,按省政府要求每户补助4万元,其需贷款的农户按省、市相关政策给予政府贴息补助。四是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属于贫困户、特困农户和五保户,由县、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建盖5万元左右的保命房(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五是涉及“3·01”地震拆除重建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民居每户补助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