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突击检查饭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
作者:李建兰 发布时间:2012-12-03 14:57:27 点击率:54
为进一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11月30日,镇康县森林公安局联合镇康县林业局、工商局对镇康县县城各家饭店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膳食野生动物的专项清查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饭店的厨房、冰箱、菜单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多家饭店内查获野生动物。检查人员对非法收购、出售及经营的野生动物进行没收处理,对违法经营的业主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教育。通过此次专项清查行动,有效遏制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增强广大百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使镇康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10辆次,清查饭店、餐馆20多家。共查获野生动物456多斤,包括竹鼠、果子狸、野鸡、穿山甲,野猪等。
非法经营、膳食野生动物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镇康县林业部门告诫广大人民群众: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请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食用野生动物,从源头上杜绝破坏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