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法院以“四群”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 李春宏 发布时间:2012-06-12 11:16:17 点击率:13
当前,随着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深入推进,镇康正处在发展的机遇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人民法院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相关要求,镇康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以“四群”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了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在坚持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努力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了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了新进展,公正廉洁司法能力有了新进步,把落实“四群”教育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变成了镇康县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四群”教育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镇康县法院一是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作为第一思考要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机衔接的新途径、新模式,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通过强化立案前化解、诉讼中调解和递进式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结合“四群”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巡回开庭力度,把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送到田间地头、火塘炕头,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实现合法权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充分发挥了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了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提高。四是结合“涉诉信访化解年”活动,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案件的摸排化解工作,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联动配合,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五是加强司法救助,践行劳动争议案件零收费的承诺,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减免诉讼费。
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彰显人文关怀。以解决诉讼难为目标,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镇康县人民法院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和“四群”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开展以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四亮四创四评、志愿服务群众、三亮四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活动。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把诉讼服务大厅的工作流程、来访须知等用展板形式陈列在大厅,方便群众诉讼。二是通过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增加巡回审判案件数量,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切实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诉讼服务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大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四是通过建设“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及在立案大厅购置饮水机、茶叶、纸杯、助听器、老花镜、雨伞等物品,为当事人提供温馨服务,真正体现法院为民情怀,真正把三项重点工作和“四群”教育工作办成服务涉诉群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三、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镇康县法院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和“四群”教育,一是出台了《镇康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根据法院所属部门岗位类别,将法院干警分为法官、执行人员,书记员,立案庭干警,综合部门干警四类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的范围包括业务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及综合素质考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考评;部门负责人考核评议。通过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考评标准,量化考评指标,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通过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三是结合“审判质效提高年”活动,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动态分析,每季度进行收结案情况通报,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结案意识,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办结。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以上工作,镇康县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审判管理工作,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近年来,社会对“阳光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都是打消群众疑虑、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保正。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镇康县法院一是在今年上半年开通了镇康法院网,向社会全面介绍镇康县法院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审判公开,凡是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三是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了司法公开。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公正廉洁执法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人民法院开展“四群”教育和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镇康县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出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狠抓这些制度的落实。党组书记、院长李辉银对该项工作亲自部署,并经常过问、协调、督办,一是建立“一岗双责”制度,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各庭室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签订廉政保证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制订“廉政保证金”制度,用制度制约干警自觉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落实院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以抓队伍、强管理、促发展、创一流的工作意识和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和防止“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由于法院党组重视,廉政制度到位,监督措施有力,全院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