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法院抓作风、塑形象,不断提高机关作风建设
作者:张学乔 发布时间:2012-07-17 16:55:16 点击率:6
镇康县人法院党支部把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党员干部要常思党员职责,从思想深处解决廉政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保证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能够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把自豪感转化为使命感、责任感,以实际行动为民司法、为党旗增光。
一是抓干部廉政谈话。为使新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干警和新进法院人员在上岗之初接受深刻的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抓好廉政谈话,做到“凡进必谈,凡任必谈,凡轮必谈”。以交心、谈心的方式,从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教育干警正确对待职务升迁,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把新的岗位作为新的起点,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识大体,顾大局,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多年来,全院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抓实党员公开承诺。为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的要求,大力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广大党员干警围绕“五带头”的争创目标,结合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自身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遵守法纪法规等方面量身据实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真正体现了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以自身岗位职责特点,将承诺重点放在解决自身突出问题上,防止了该承诺的没有承诺,无力承诺的乱承诺,真正实现创有目标,争有方向。
三是抓实司法作风建设。结合院内“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采取措施改进司法作风,在亲民、爱民、为民上下工夫,切实解决了部分党员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固、责任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以及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漂浮、群众观念淡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法律文书不严谨等问题,党员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进一步落实,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实现了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新发展、法院形象整体新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