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以“民主评议” 促进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作者:怒江州福贡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5-05 10:07:40 点击率:95
整改落实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福贡县围绕开门搞活动这一原则,多措并举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促进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细化评议内容。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福贡县紧扣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两个重点,坚持以开门评议、客观公正、以评促改为原则,对4月30日前完成的19件交办事项进行民主评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情况,细化评议内容,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
严审参评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各占一定比例,并将参加民主评议名单报县委活动办审定,严格审核参评人员。并分层次组织召开由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表由县委督导组回收并统计梳理,如实反映测评结果。
敞开评议渠道。福贡县坚持以敞门评议、开门纳谏、客观公正为原则,通过发放民主评议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和整改事项的意见建议。由责任人向评议代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巩固措施,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从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县、乡、村分级评议。为进一步扩大群众参评率,福贡县对第一环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县、乡、村分级评议,通过走访调研、现场测评、发放民主评议表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通过分级评议进一步深挖问题,找准工作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的做好下一环节的整改落实,激发工作干劲、切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划分评议等次。为最大限度保证群众满意率,此次民主评议活动,将参评人员满意率在80%以上的定为“满意”,参评人员满意率在“60%——80%”之间的定为“基本满意”,参评人员满意率在60%(不含60%)以下的定为“不满意”,并严格按照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组织约谈。坚持以评议促整改、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对评议结果为“满意”的,整改责任人要提出巩固整改成果的方法,防止问题“反弹”;对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整改责任人要提出更具体的整改方法和措施,努力让群众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负责人约谈整改事项责任人,并要求限期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