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建立副处级以上领导挂钩村级阵地建设制度
作者:兰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4 11:11:05 点击率:66
为确保顺利完成全县43个点的村级阵地建设任务,兰坪县采取有力措施,下发了《中共兰坪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副处级以上领导挂钩村级阵地建设制度的通知》(兰办发【2010】25号),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阵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开展好村级阵地建设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副处级以上领导挂钩村级阵地建设制度是县委根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等实际困难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2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联系挂钩了不同的建设点,其中县委常委和人大主任挂钩2个建设点,其他实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各挂钩一个建设点。要求各挂钩领导要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统筹协调,精心指导,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高位推动挂钩村村级阵地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帮助解决难题。各挂钩村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村级阵地建设项目面临的资金筹集、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好村级组织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坚持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通过集资、摊派等形式增加负担;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严禁随意更改规划、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严禁不按程序招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