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选人用人突出“三关”纯洁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县委组织部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7-03 16:34:36 点击率:26
兰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强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关键环节,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为县委政府选拔了一批年轻化、知识化,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为建设“绿色锌都,创业兰坪”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严把干部选拔程序关。干部选拔任用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民主推荐、民主考察、公示等环节,常委会讨论干部任用实行“票决制”,确保在“阳光下运行”。
二、把好廉政鉴定关。在考察期间,由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鉴定,廉政鉴定包括信访举报、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严把征求意见关。将对县纪委、县检查院和县法院的征求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的必经程序。在提交常委会以前,向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计生局和县公安局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内容涉及近年来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是否违纪违法,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是否有不良档案记录等,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常委会通报,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提拔更加科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