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从严从细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24 20:09:05 点击率:13
一是从严执行领导出差、休假、学习等各项纪律。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工作纪律的通知》,领导出差、离岗休假、学习、生病等按《通知》要求应报告而不报告的,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以电话方式及时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
二是从严公务接待管理纪律。中央、省级部门、州级部门、友邻县(市)到兰坪县境内调研、考察学习、观摩等公务活动,对应单位需提前一天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来宾名单、职务、事由、日程安排等,并附对方函(通知)的复印件报县委办、政府办。按文件规定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县纪委、县监察局将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提供的材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从严会议纪律。县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不按时上报参会名单、不写请假条的一律视为缺席,会议迟到、早退等不执行文件要求的,将根据会议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通知、签到表等有关材料,由县纪委监察局按相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人员予以处理。
四是从严公文处理纪律。县委、政府在电子政务系统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处理,对不及时查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相关领导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