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五个强化”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创新
作者:兰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4-13 09:38:45 点击率:30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责任制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来抓,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落实,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每年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和责任分解,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切实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分解构体系。根据检查考核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加大考核结果运用,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内容。将考核对象细分为乡镇、党群、综合经济、政法系统、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六大类,内容细化为9个方面50项工作任务,任务分解到全县每个处级领导和各个责任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要求,全县上下层层分解责任,构建了完善的责任网络。全县2010至2011年度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35份,比2008~2009年度增签了577份。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严考核。适时调整充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检查和半年、年底集中检查指导相结合,切实加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县委常委包片负责考核制度,每年年底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县委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制考核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责任制考核的严肃性。2008年以来,县委共对18个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和1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促长效。始终坚持把责任制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制定完善《兰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发挥县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等机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贯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促落实的作用。同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08年以来,共对12个基本合格档次的领导班子、10名基本合格档次的领导干部、4名不合格档次的领导干部、不予评定档次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并认真督促整改。
五是强化基层廉政促发展。切实加大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监督。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投入各项经费近5万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施了金顶镇金龙村委会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示范村活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基层村“两委”班子建设,村务、财务公开,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