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公告
作者:兰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08-29 19:18:33 点击率:230
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 公 告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党群部门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1、县委办公室人员3名;
2、县纪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人员4名;
3、县委组织部人员2名;
4、团县委办公室人员1名。
岗位报考要求详见《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岗位情况表》(怒江州党建网或兰坪县党建网下载)。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4、原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9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兰坪县委组织部公选办。
联系人:和丽云
联系电话:3213217 传真:3212570
3、报名方式:县内报考者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县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送给兰坪县委组织部,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将原件报兰坪县委组织部审核。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浅灰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未满三年的,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新录用文件复印件。
⑤《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怒江州党建网或兰坪县党建网下载,也可到县委组织部领取。
5、注意事项:
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者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③报考者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④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怒江州党建网或兰坪县党建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6、报名条件说明:
①根据国家关于报考时有关时间计算方法之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如下:
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即32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人员。
对工作时间等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工作两年及以上指2011年8月及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
②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命制,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在其他岗位中相互调剂,调剂后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为面试入围人员,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前,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可进行等额、差额面试,或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定于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与体检人数1:2的数量(包括并列名次)进行体检。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直至补齐规定名额。
(四)考察。
每个岗位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各选调单位成立不低于2人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谈话了解形式进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如遇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补进行考察,直至按比例补齐。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选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核准后,在调出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办理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报考人员调入后按原职务平职确定职务。
五、监督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通报。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怒江党建网和兰坪党建网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3211510 321321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3211500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12380。
六、本公告中共兰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岗位情况表.doc
2、2013年兰坪县公开选调党群部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兰坪县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