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不断扩大党内民主
作者:兰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4 10:26:17 点击率:129
近年来,兰坪县着眼于以保障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拓宽党内民主的渠道。
一是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各基层党组织在村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支部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重大决策事项等内容,通过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范围、时限,建立责任分工、监督检查、信息反馈、资料归档等配套制度,并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增强党建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制度,保障党员参与权。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各项事务管理,充分听取广大党员意见,推进村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党员意见,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提议制度,保障党员建议权。党员就党员和群众关注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民生等重大事项,以“民情提议”的形式向党组织反映,由党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后,确定责任人,抓好落实,并在15日内办理完毕,及时答复提议人。条件不成熟或短期内难以办理的,及时向提议人作出解释。基层党组织将党员提议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办理时限、进展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全程公示,印制党员民情提议单和办理结果反馈单,确保整改落实。
四是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票决制度,保障党员决策权。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成员的推荐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党员发展及奖惩,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处理,党内评先树优以及党组织重大事务、重大决策,通过召开票决会议的形式,组织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决策是否予以实施。
五是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在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党员旁听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创新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民主考评形式,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党内民主的监督。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开展公示、组织听证、党员评价等民主形式,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