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五强化五突出”力促落实主体责任
作者:和嘉才 发布时间:2015-02-25 17:19:07 点击率:72
近年来,兰坪县围绕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把反“四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动真格、出实招,真管、严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主体责任,突出“实”字。各级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既要向下传导,又要向上报告,形成上下贯通、层层的责任落实链条。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强化监督责任,突出“严”字。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强化严格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善于监督。创新监督方式,优化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预防责任,突出“早”字。抓早教育,筑牢拒腐防病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制度机制。抓早提醒,科学有效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督促干部勤政廉政。抓早预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强化惩处责任,突出“狠”字。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有效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自律责任,突出“先”字。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管好自己。行在人先,管好班子。严把五关,即把好思想关、制度关、监督关、惩处关、创新关。强化领导、监督、预防、惩处、自律“五位一体”的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个人负责,也要对班子负责、对自己分管领域负责,要从班子抓起,以上率下,带好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带动“一班人”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