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十八大反腐新思路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
作者: 郭基琇 发布时间:2012-11-28 17:34:51 点击率:35
一、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庸的新思路、新理论
(一)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十八大报告中有关反腐倡廉的论述,表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进一步体现出我们党抓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必将促使全党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必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环境,十八大之后中国反腐败的力度会加强,不会削弱。
(二)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十八大报告,将过去“反腐倡廉工作”变为“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从理论层面更具科学性、全面性、长远性和稳定性,更加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的特点,意味着我们党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建设性工作不断推进。更加明确地界定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为其制度化、法制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为进一步探索实践中的新方式、新措施指明了方向。
(三)反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丰富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惩治预防工作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提示了反腐倡廉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止腐败;进一步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和原则;进一步指明了立足于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思想意识等源头上消除腐败隐患和漏洞,从根本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基本工作思路,表明了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新阶段。
(四)反腐更加注重民生。十八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更加体现了“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精神,是我们党一贯以来强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深刻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反复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重视。通过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可以这样说:“围绕群众利益反腐败”的工作态势,构成了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的一道特有的“风景线”。
二、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苦性、复杂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念,充满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要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监督检查,确保十八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以贯彻执行。要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坚决维护中央方针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围绕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开展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民生问题,严肃查处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新发展。一是要深入开展理想信息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要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五是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六要坚持从严治党,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书记 郭基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