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出台招商引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办法
作者:李晓花 和嘉才 发布时间:2013-07-18 09:36:51 点击率:37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储备、包装和推介,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健全招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个个都是招商力量的浓厚招商氛围,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和利用外资水平,近日,兰坪县出台了《兰坪县2013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考核内容包括考核目标确定引进省外、国外、境外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的情况;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的情况;参加省内、外重大经贸活动的组织配合情况;招商活动的计划、安排及项目签约和跟踪落实情况;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及制度建设情况。
考核办法中对到位资金的考核与确定及考评程序、考评奖励也有明确规定:承担招商引资目标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总分为100分,其中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占30分,招商项目储备占30分,签约额占40分。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按该项基本分计分,完不成目标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目标加分。
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核一次,按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审查证明材料、实地抽查相结合的考评程序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坪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