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委组织部“三结合”抓组工干部队伍思想建设
作者:兰坪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4 11:43:27 点击率:61
兰坪县委组织部坚持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结合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
切实抓好组工干部队伍思想建设。
一是结合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在思想教育上有新突破。兰坪县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组工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有关论述,一如既往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坚持开展以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部门优良传统教育,坚持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思想品德教育,切实提高组工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到既重政治品行,又重生活品行,以身作则,切实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兰坪县委组织部积极组织广大组工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从抢抓机遇、科学发展、乐于奉献、奋勇争先四个方面解放思想。引导组工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凡是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就要坚定不移地去做,凡是不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就要毫不犹豫地去改,真正以思想的解放带动创造力的释放,以观念的更新带动工作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广大组工干部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韧劲,敢为
人先、开拓创新的闯劲,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积极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
三是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在清正廉洁上有新认识。组织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开展的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云铜集团腐败案、盈江县交通局挪用扩大内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购买小汽车、原福贡县水务局局长余邓南违反财经纪律案、原兰坪县通甸镇中心校会计李斌贪污、挪用公款案等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广大组工干部更加自觉地加强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深刻懂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组工干部处在高风险岗位上,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更需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遵守党的纪律和制度,努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公道正派和廉洁自律方面切实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