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边民通婚“想说爱你不容易”
作者:中共江城县委办公室 白心学 发布时间:2011-08-24 17:12:13 点击率:199
一、江城县边民通婚的基本情况
江城县是云南与两个国家接壤的县之一,东南与越南接壤,南与老挝交界,国境线长158.74公里(中越段42.74公里,中老段116公里)。江城县的康平乡、整董镇、勐烈镇、曲水乡属边境接壤乡镇。境内的哈尼族、傣族、瑶族等与境外的少数民族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中老、中越边民往来频繁,互市通商,边民通婚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江城县兴边富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稳步推进,城乡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极大地吸引了老挝、越南籍女青年嫁入江城县,特别是近几年嫁入人数逐年增加。截止2011年6月,江城县共有边民通婚165对。其中:老挝153对,越南8对,缅甸3对,泰国1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77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88对,边民婚姻办证率为46%。婚后小孩出生总数为126人,其中66人已落入中国籍户口,60人未落户口,落户率为52%。边民通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山区大龄青年长期找不到对象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边民通婚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边民婚姻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率不高。按有关规定,边民结婚应遵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来依法登记办理结婚领证。在江城县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办理与老挝边民通婚,而其它涉外婚姻要到省一级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便于生活困难的边民办理登记。另外,通婚的边民由于多种原因,基本上只是按民族风俗的习惯结婚,加之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法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办证意识淡薄,认为登记不登记无所谓,因此有的边民同居了十多年,仍没有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调研中,我们了解到2004年至2009年,民政部门共办理了65对边民婚姻登记手续,后来因嫁入的女方所在国(老挝),县省级不予出具结婚登记的相关证明,一切权利都收到中央,这给通婚边民办证造成极大困难(有的根本无法办到),所以2010年至今一对边民通婚的登记手续都未能办理。
(二)边民婚姻中女方及子女的落户率比较低。嫁入江城县的边民基本上未能取得中国国籍和合法户口,只是办理了《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形成了事实上的“黑人黑户”。在江城县边民通婚生育的126个子女中,只有66人已落中国籍户口,尚有60人未落户,且多数属于非婚生育,无证生育。由于边民通婚中,落户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女方及子女在就业、入学、疾病防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等方面,均享受不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在所走访边民通婚家庭中,了解到他们最大的愿望和要求就是子女的落户问题。
(三)嫁入江城县的老挝、越南籍妇女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生活普遍困难。由于边境一线多数是较为贫困的山区村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多数边民婚姻都是江城县的大龄青年,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程度较低,而嫁入江城县的外籍妇女多数没有受过学校教育,文化水平低,有的嫁入时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早婚早育的现象较为突出。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边民婚姻家庭生活普遍困难,经济状况在本村中属较低生活水平,但未曾发现有超生的现象。
(四)相关部门监管工作难以到位,社会管理的隐患较多。由于多数边民通婚家庭都不能办理结婚证,嫁入妇女和子女落不了户,再加之早婚早育现象突出等,他们的婚姻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一但出现纠纷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无户口妇女和子女不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义务教育和社会救助等优惠政策。总之,黑人黑户的增多,给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时带来了重重困难,监管工作难以到位,社会管理的隐患较多。
三、建议
针对边民通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九年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并对非法同居、非法生育的边民通婚家庭进行耐心细致地教育,让他们真正明白非法婚姻所带来的危害和弊端,依法维护合法婚姻。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建议成立市、县边民通婚及涉外婚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民政、公安、外办、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便及时研究解决边民通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外事沟通协商力度,切实解决好边民通婚办证难的问题。建议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外事协商,就边民通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与毗邻国政府达成共识,签订边民通婚便捷办证协议,让边民能便捷地取得结婚办证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促进边民通婚及其通婚手续办理的人性化、规范化,降低边民婚姻登记成本。通过简化手续、分类解决的办法,切实解决好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家庭的办证问题,有效地杜绝非法婚姻的存在。
(四)注重以人为本,积极向上级争取制定完善边民通婚家庭落户的特别措施。只要是在江城县累计生活满5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住房、婚姻稳定和有正当经济来源的,应当允许婚姻当事人申请落户。对于边民通婚生育子女落户的问题,只要在江城县出生并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的,应根据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对〈关于办理涉外通婚配偶及子女落户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云公治复[2010]10号)文件精神,应给予边民通婚家庭子女办理落户手续。
(五)加强对边民通婚的动态管理,下大力气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维护边疆的和谐稳定。一是县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实情提出建议。二是从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国家出台相关特殊政策,关注边民通婚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对贫困家庭在扶贫帮困、入学、就业、疾病防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等方面,给予特别的扶助政策,让他们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维护家庭和睦,促进边疆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江城县康平乡勐康村上坝卡村民小组是在江城乃至全市、全省小有名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这个寨子有2个从老挝“讨来的金凤凰”。
第一个叫李婉,她的家在老挝丰沙里省约乌县龙潭村,从上坝卡村民小组到李婉的家如果走小路只有12公里的路程。2008年李婉到勐康咖啡厂打工,在这里她与来自江城县康平乡勐康村上坝卡村民小组的异国小伙杨春林相识、相恋,之后杨春林带着李婉回到了上坝卡村民小组自己的家,小两口办了喜酒,2009年7月李婉产下一子,取名为杨杰。孩子刚生下来没几天,杨春林就带着勐康村委会的证明到江城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并给孩子落了中国籍户口。杨春林说,最大的遗憾是没能给妻子落中国籍户口,他到江城县民政局给妻子办证,说是需要老挝约乌县的县级证明,他好不容易赶到约乌县城,老挝人又告诉他必须到丰沙里省上才能办到,1981年出生、只在二官寨小学读过书的他可没有能耐到异国的丰沙里省上去办证,所以妻子只有为期一年的暂住证,满一年再去补办。杨春林把妻子的暂住证拿给笔者看,只见上面写着:江字第jc100095号;姓名中文:李婉;性别:女;出生日期:1987年8月9日;出生地点:老挝;国籍:老挝;证件名称及号码:临时居留证32090092;国外住址:约乌县龙潭村;职业身份:农民;居留事由:通婚;居留地址:江城县康平乡勐康村上坝卡村民小组。
第二个叫白慧玲,她的家在老挝丰沙里省约乌县兰碓房。江城县康平乡勐康村上坝卡村民小组的李才有,1984年生,他于2008年下半年到老挝丰沙里省约乌县兰碓房搞木材生意时与白慧玲相识、相恋,2009年6月白慧玲生了一个女儿,2011年3月,一家三口从老挝返回上坝卡,至今白慧玲和女儿都没能落中国籍户口,全家人都希望她们母女俩能够早日落上中国户口。(江城县委办公室白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