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4 09:09:54 点击率:750
江城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竞争性选拔7个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全县范围内竞争性选拔8个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竞争性选拔职位(副科级)15个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江城县扶贫办副主任1名;
江城县文产办专职副主任1名;
江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江城县嘉禾乡副乡长1名;
江城县宝藏乡副乡长1名;
江城县勐烈镇组织委员1名;
江城县整董镇司法所所长1名。
(二)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一)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具有经济管理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或具有建筑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江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交通运输类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江城县水务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水电类专业或具有水电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江城县林业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林业类专业或具有林业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江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秘类和教育学专业或具有文秘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江城县扶贫办副主任
1.竞选范围:普洱市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具有经济管理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八)江城县文产办专职副主任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秘类和教育学专业或具有文秘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九)江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专业或具有新闻传播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江城县卫生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药学或具有医药工作经历,中共党员,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江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农学专业或具有农业工作经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39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二)江城县嘉禾乡副乡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三)江城县宝藏乡副乡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四)江城县勐烈镇组织委员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十五)江城县整董镇司法所所长
1.竞选范围:江城县内。
2.竞选条件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现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前任科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争性选拔的报名条件
江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交通局副局长、水务局副局长、林业局副局长、宣传部副部长、扶贫办副主任在普洱市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不含工勤人员、村干部)在职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中竞争性选拔。
其余8个职位在江城县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不含工勤人员、村干部)在职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要求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中竞争性选拔。
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选拔职位年龄、学历、专业的,可以参加报考。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5日分别在江城网、江城县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法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地点设在江城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17时截止。资格初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江城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普洱党建网、江城网等网络媒体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由单位党委(党组)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合格者发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上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媒体上公告。<, /SPAN>
(七)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经集体研究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省级和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是我县加强竞争性选拔工作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办法的又一次重要的尝试。要切实按照省委的要求和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与。同时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县委组织部、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搞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统一竞争性选拔工作。
(三)各乡镇党委、各部门要根据要求,结合当地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充裕的复习时间。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对干部、群众的反映或举报,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竞争性选拔的公正性。
联系电话:3721023
举报电话:0879—3721713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