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上镜承诺制度把好“四关”让领导按承诺履职说话算数
作者:江城县委创先争优办 发布时间:2012-03-05 17:22:51 点击率:117
江城县上镜承诺制度是县属各乡镇、各部门在年初将本年度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在电视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年底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上镜通报的制度,是江城县为民服务工作一项重要制度之一。自2009年推行上镜承诺制度以来,通过把好“四关”,破解个别部门及班子成员重承诺轻落实、只空谈不作为、安现状不进取等问题,促使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承诺履职说话算数。
一是把好“内容关”。县属乡镇、部门上镜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县委、政府统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及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同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本乡镇、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进行全面承诺,不得避重就轻。2011年共有64家部门和乡(镇)进行公开和承诺,承诺累计452条,兑现承诺446条,完成率为98.6%。
二是把好“审核关”。由各乡(镇)、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初在电视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本乡(镇)本部门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承诺责任等情况,以及对本乡(镇)本部门如何更好地增强服务意识、服务经济建设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上镜承诺内容必须先经过本部门的班子会通过和职工大会五分之三以上人通过,最后由县分管领导和县委办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承诺。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量力而为地规划出一年工作蓝图。承诺内容还必须紧紧围绕群众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承诺目标要求便于操作和通过努力能够实现,避免空谈和讲大话。
三是把好“公开关”。各乡镇、各部门的承诺内容年初在电视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本乡(镇)、本部门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情况,作出郑重承诺,年底必须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上镜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把好“考核关”。对各乡(镇)、县属部门上镜承诺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核组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和量化考核。按照《江城县推行上镜承诺制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一般、较差等次的进行责令整改或进行诫勉谈话。2011年度,对全县64家部门和乡(镇)进行考核,优秀为14个,良好45个,一般5个。对于不能履行承诺且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乡(镇)、县属部门领导干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县属部门领导干部,要及时调整领导岗位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江城县纪委 陈树贵 江城县委创先争优办 卢绍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