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三措施”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07 10:38:57 点击率:23
景东县“三措施”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
景东县采取三措施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景东县农业经济的发展。
完善组织领导。提高对财政“强农惠农”资金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让农民群众明白国家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同时让群众也加入到惠农政策的监督机制中来。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同时,在村级严格按规定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惠农政策的执行情况。在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和整改,对违纪、违规的人员和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上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不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落到实处,从而发挥更大的效益。
据悉,2010至2013年景东县共整合强农惠农资金51323.254144万元。其中,种粮补贴资金2786.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2278万元,农具购置补贴560.668万元,渔船石油价格补贴资金162.75万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956.67万元,省级公益林补贴资金1166.305万元,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2184.3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784.9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6257.53万元,低保资金18185.489144万元。目前,97%的强农惠农资金已经成功兑付。
完善组织领导。提高对财政“强农惠农”资金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让农民群众明白国家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同时让群众也加入到惠农政策的监督机制中来。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同时,在村级严格按规定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惠农政策的执行情况。在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和整改,对违纪、违规的人员和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上级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不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落到实处,从而发挥更大的效益。
据悉,2010至2013年景东县共整合强农惠农资金51323.254144万元。其中,种粮补贴资金2786.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2278万元,农具购置补贴560.668万元,渔船石油价格补贴资金162.75万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956.67万元,省级公益林补贴资金1166.305万元,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2184.3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784.9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6257.53万元,低保资金18185.489144万元。目前,97%的强农惠农资金已经成功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