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14:51:08 点击率:38
景东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6月至12月,景东县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要求,景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转发专项整治文件,积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景东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展开。
二是突出重点,执法严格。专项整治工作以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生猪肉销售门店、学校食堂、超市作为检查整治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554人次,车辆128辆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户267户次、餐饮业及学校食堂835户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2户次,立案查处经营过期肉制品案件1件,罚款金额0.6万元。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到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广泛宣传,采用手机信息宣传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3条,发放宣传手册150份。
四是各部门联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县工商、县质监局、公安局、县工信局、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整治肉及肉制品工作,对无证无照经营者、证照不全经营者、证照过期经营者、证照租借经营者,依法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查处在肉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和过期变质的肉类等违法行为,通过严密排查,未发现非法屠宰、加工畜类及肉制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未查出有不合格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未发现私屠滥宰等行为;没有发现违禁物质超标肉、病害肉、劣质肉、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要求,景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转发专项整治文件,积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景东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全面展开。
二是突出重点,执法严格。专项整治工作以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生猪肉销售门店、学校食堂、超市作为检查整治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554人次,车辆128辆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户267户次、餐饮业及学校食堂835户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2户次,立案查处经营过期肉制品案件1件,罚款金额0.6万元。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到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广泛宣传,采用手机信息宣传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3条,发放宣传手册150份。
四是各部门联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县工商、县质监局、公安局、县工信局、畜牧兽医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整治肉及肉制品工作,对无证无照经营者、证照不全经营者、证照过期经营者、证照租借经营者,依法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查处在肉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和过期变质的肉类等违法行为,通过严密排查,未发现非法屠宰、加工畜类及肉制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未查出有不合格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未发现私屠滥宰等行为;没有发现违禁物质超标肉、病害肉、劣质肉、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