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八项承诺”全部兑现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28 16:52:58 点击率:19
县环保局“八项承诺”全部兑现
县环保局在“深化建设年”活动中,将承诺事项分解到全局各股室,经过全体干部职工近10个月的辛勤努力,“八项承诺”全部兑现,成效明显。
“创绿”工作积极推动。成立了生态创建办公室,把责任落实到人。狠抓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5个行政村整治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争取各级资金补助;在龙街乡建了1个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试点,运行效果较好;以长臂猿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已争取列入环保部2013年项目库;按照省、市级生态乡、村的创建标准和绿色机关、社区、学校的创建要求,已申报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生态村73个,锦屏镇有9个行政村被授予第一批“普洱市生态村”荣誉称号。
日常监管不断强化。实施动态监察,确保环境安全。今年,县环境监察大队共检查企业74家、出动执法车103车次、执法人员213人次。共接到环境投诉案件69件、处理69件,处理率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共对1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环境监察,对1家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环保设施不到位的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责令停产。
项目管理全面加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检查验收制度的要求,规范环境准入门槛,牢牢把住环评审批“控制闸”,严格把好产业政策关、选址布局关、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关,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建设项目“先算、后审、再批”,加强“三同时”验收和后续跟踪。1-9月,共审批环评建设项目105个,组织验收建设项目54个。
污染减排有序推进。根据县人民政府与恒东制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景东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减排计划,挖掘减排能力。同时,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的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