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9 15:43:54 点击率:96
景东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今年以来,景东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树立财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常态化管理,牢牢把握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有效“三个环节”。
二是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财政拨款流程,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班子决议。
四是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五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步落实,以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六是加强对公权力行使、公共资金运作等重点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和检查。
一是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常态化管理,牢牢把握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有效“三个环节”。
二是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财政拨款流程,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班子决议。
四是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五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步落实,以党的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六是加强对公权力行使、公共资金运作等重点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