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强化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
作者:赵纪明 发布时间:2014-09-26 11:08:05 点击率:84
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难、监督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景东县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积极破解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难的问题。
搭建平台,用活资源。县委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优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个人特点,抽调27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督查工作,其中6人担任督导组组长、9人担任副组长。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委通过摸底调查、听意见、找问题、提对策,结合普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景东彝族自治县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办法》共5章19条,明确了使用范围、工作职责、管理与考核、纪律要求,明确了非领导职务干部所在的单位是日常管理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同时将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培训。
明确职责,促其干事。根据工作需要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个人特点,合理确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岗位和任务,让他们有岗、有职、有责。一是负责单位具体工作。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情况,协助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一定的工作。二是充分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较高、社会阅历深厚、工作情况熟悉等方面优势,安排开展综合性、专题性调查研究,为工作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充分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资历深、威信高等方面优势,授权非领导职务干部联系基层,履行对基层工作的检查、督办和指导。
科学考核,奖优惩劣。把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同部署、同落实,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对考核为优秀的,根据班子建设需要,符合条件的,可转任同级领导或提拔任用;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其现任非领导职务,降低一个级别使用。
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由县纪检监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检查单位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到岗履职情况。对不按要求执行管理制度,疏于管理导致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不上班、放任自流的单位,一经发现,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