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党群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流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4 11:43:03 点击率:444
普洱市党群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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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法检两院各自系统内调动,且在县与县(区)之间流动的,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复函至两院政治部,由通知县(区)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二、市委组织部每年研究调动三次,3—4月、6—7月、10—11月各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于年底增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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