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四规范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13 14:48:30 点击率:13
为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的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景东县政府采购中心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核心、从基础工作做起,突出抓好四个规范,确保政府采购质量改进和提升。
规范采购文件制作。统一制订采购文件范本,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核力度,坚决制止在采购文件中出现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所有采购文件必须经过采购单位、财政局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售。
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格式、公告内容、指定媒体等,经审核后的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一律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确保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规范开标、评标程序。为增加评标过程透明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质询并进行书面确认,坚决杜绝诱导、授意或左右评审专家作出有违公正的评审意见。
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对采购后期的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政府采购告知制度。同时经常回访调查供需双方,了解情况,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并做好不良使用方和供应商的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