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扎实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10 15:09:55 点击率:15
根据云南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要求,景东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设置岗位、统一制定岗位职责。对财政所原岗位设置进行补充完善,按规定设置所长、总预算会计等岗位,并制定、明确相应职责权限;各所结合所内人员和工作实际,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设置,如出纳不能兼任记账、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登记工作。
二是统一修订完善乡镇财政内部管理制度。统一修订完善现金管理、内部稽核、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内部风险点控制要求,制定拨款、备用金领用、结报账、票据领销、“一折通”管理等内控业务操作流程。
三是统一规范业务。按照创建考核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逐所、逐项进行指导、帮助梳理完善;共性问题由县局统一组织协调解决,个性问题相互借鉴尽快解决。
四是统一配强配优业务人员。优先选拔业务精、品质优的人员充实到创建所,从业务上配强配优人员;结合各所业务量、人员业务能力进行统筹安排,为创建提供保障。
五是统一设备购置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财政所建房,统一购置电脑、查询系统等办公设备,有力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